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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经营多年的报关代理服务,在安排时间和操作方面会让更多的客户有一种满意合心的感觉。如果你 以往没有和我司合作过,那么现在机会在您面前,您可以尝试下合作,因为我司值得你拥有。 全国统一免费咨询电话:400-0724-200 *报关财富顾问:冯宇江先生 0769-27226821 公司传真: 0769 -27226814 业务QQ联系平台:1920746720 咨询邮箱:kkjj2013@ 公司主页/ 电话:0769-27226821(东莞),0755-83516405(深圳),0731-87884282(湖南) 地址:中国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8号A座1101室,广州市萝岗区静路利丰大厦南塔1201(广州保税区侧),芙蓉区泰格远大商业中心1101 有进口旧机电产品货物使用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到货检验,进口旧机电产品到货后的检验项目包括:开箱检验,安全、卫生、环境保护项目等检验。 (一)开箱检验: 1.检验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与地区审批项目相符。按现行的入境验证规定验证有关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口质量许可管理以及其他规定的要求; 2.检验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外观和包装状况是否存在外观缺陷、残损等; 3.核查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日期、新旧状况、价格等货物的实体状况是否与合同或者协议相符。 (二)按照我国有关机电产品电气安全和机械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进行的安全项目检验: 1.检查货物外表安全标识和警告标记; 2.检查货物在静止状态下防护装置安全性,电器部件和机械部件的安全性; 3.检验货物在运行状态下的安全性、**性和稳定性。 (三)环境保护项目检验按照地区有关环境保护的地区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实施检验,对货物进行辐射检测,检查有无漏水、漏油、附着或者夹带污物、泥土、**标准排烟及噪音**标准等。 (四)对装运前预检验发现的不符合项目采取技术和整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的验证。 (五)其他项目的检验可依照同类机电产品检验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检验合格后的旧设备,方可安装使用。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项目不符合地区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检验检疫机构不允许进口外并责令收货人退货或者销毁。 对于从中国香港进口或经中国香港转运至深圳地区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须到深圳局机电处办理备案申请,并凭《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及中国香港中检公司的《旧机电产品入境前预检验报告》以及其他必要单证申请报检。 注意: 外商投资进口旧设备在管理上的规定 1)外商投资总额以内作为投资进口的新旧机电产品,免于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但旧机电**办理. 2)外商投资总额以内作为投资进口的新旧机电产品,免于办理装船前预检验备案,但旧机电**办理. 3)外商投资进口旧机电的法定检验与产品价值鉴定合并进行